1606 – 1669 伦勃朗笔下的爱子 提图斯(Titus)

Titus van Rijn

提图斯(Titus van Rijn)(1641年9月22日至1668年9月4日)是伦勃和萨斯基亚(Saskia van Uylenburgh)的第四个也是唯一幸存的孩子。提图斯他父亲绘画中最著名的是人物和模特。

伦勃朗画少年时的儿子提图斯,右手拇指托着下巴坐在课桌前,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,一束光稳稳地打在提图斯稚嫩的面庞和手上。这是画家眼中的模特,更是父亲心里的儿子。

伦勃朗于1656年破产后,提图斯和伦勃朗的长期爱人亨德里克(Hendrickje Stoffels)被任命为伦勃朗事务的负责人,并开始从事艺术品交易,专门从事伦勃朗的作品。提图斯15岁那年,在父亲的坚持下立了遗嘱,使伦勃朗成为唯一的继承人。

1668年,提图斯与马格达莱纳·范·卢(1641-1669)结婚。她的父亲是银匠Jan Jan Loo,他的兄弟是Het Bildt的律师Gerrit van Loo 。提图斯于1668年去世,被埋葬在阿姆斯特丹的西教堂(Westerkerk)中。一年后,他的妻子,岳母和父亲伦勃朗全部去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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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thor: Ha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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